menu

2025大台南國際音樂大賽2024-12-05 - 2024-12-20開放報名!

News

活動訊息

歡慶母親節~台南市音樂協會及台南市教育會與中華日報社合辦<母愛悠揚>卡拉OK歌唱大賽,歡迎踴躍報名參賽!


歡慶2013年母親節-「母愛悠揚」卡拉OK歌唱大賽辦法


附件:母愛悠揚卡拉OK歌唱大賽報名表


一、活動宗旨:「母親,人間第一親;母愛,天下第一愛」,為迎接母親節到來,藉由歌聲之傳達,感懷母愛的偉大,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進而促進家庭和諧與社會安定,特舉辦「母愛悠揚」卡拉OK歌唱大賽。
二、主辦單位:臺灣中華日報社。
三、合辦單位: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台南成功分公司(台南大遠百) 、社團法人臺南市教師會、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、臺南市教育會、臺南市音樂協會、臺南市婦女會、臺南市歌唱藝術協會、雙子星有線電視、三冠王有線電視、勝利電台、電聲電台。
四、協辦單位: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南郵局、寶麗寶銀樓、奇美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、皇龍建設股份有限公司、府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、永慶不動產幸福團隊、志光教育科技集團、臺灣知識庫、台南市南都獅子會、愛迪而傳播有限公司。
五、參賽資格:凡設籍臺南市愛好唱歌的母親皆歡迎報名參加。
六、比賽組別:本次比賽採個人參賽方式,分為樂嬤組及樂媽組。
 (一)樂嬤組:55歲以上 (民國47年4月28日以前出生者)
 (二)樂媽組:未滿55歲(民國47年4月29日以後出生者)
七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2 年4月24日(星期三)下午5:00止。額滿得提前截止報名,名額如第八條第三項。
八、報名方式:
   (一)至中華日報社服務台填寫報名表,或傳真06-2296433報名。
          (傳真後,請上午8:30至下午5:30來電06-2202694中華日報管理處確認。)
   (二)至中華日報新聞網(http://www.cdns.com.tw)下載報名表,回傳e-mail至 cdnteltn@seed.net.tw


 (三)報名名額樂嬤組限定為60人,樂媽組限定為80人,額滿之後得提前截止報名。
 (四)如有洽詢請電0932-804990、0933-662277、0937-688689
九、比賽時間:
 (一)抽籤:初賽抽籤於102年4月26日(星期五)下午5:00於中華日報社6樓會議室公開辦理,未到場者由主辦單位代抽,

       參賽者不得異議。號次順序在隔日中華日報及中華日報新聞網(http://www.cdns.com.tw)公布。

       決賽號次:於初賽各組賽後隨即抽籤(如入圍者不在場,由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)。
   (二)初賽:102年4月28日(星期日)舉行
           1.樂嬤組:下午1:00開始,請提前於下午12:30報到。
            (需要試音人員請於中午12:00至下午1:00辦理)
           2.樂媽組:請於下午3:00報到。樂嬤組初賽完成,隨即進行樂媽組初賽。
            (參賽人如需試音,原則定於下午3:00至4:00辦理。惟試音時間得視實際狀況調整)
   (三)決賽:102年5月5日(星期日)下午6:30開始,請於下午6:00報到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需要試音人員請於下午5:00至6:00辦理)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比賽順序:1.樂嬤組、2.樂媽組。
十、比賽地點:
   (一)初賽:中華日報地下一樓演藝廳(臺南市北區西華街57號)。
   (二)決賽:大遠百廣場(臺南市東區前鋒路210號)。
十一、評審人員:由主辦單位遴聘具音樂專長者擔任。
十二、評分方式:
 (一)技巧:70% (含音色、音準、咬字、情感表達等)。
 (二)台風:20%。
 (三)服裝、造型:10%。
十三、比賽辦法:
 (一)初賽:各組取前12名參加決賽。
 (二)決賽:各組取第一名1位、第二名1位、第三名1位、優勝2位、特別獎2位(最佳造型獎、最佳台風獎各1位)。
 (三)演唱歌曲自行選定 (國、台、英、日語不拘),以伴唱帶有出版者為限(採音圓系統),亦可自備CD。
 (四)初賽及決賽:自選曲各一首,唯不得重覆,演唱順序公開抽籤決定。
 (五)初賽歌曲由評審及主辦單位視需要決定演唱長度(以2分鐘為原則)。決賽歌曲需整首演唱。
 (六)比賽時採唱名方式,凡經連續唱名3次未到者,視為棄權,不得要求補賽,比賽歌曲一經選定後不得無故更改。
十四、獎勵辦法:決賽各組取前三名及特別獎兩名
   第一名:每組各1位,頒給獎金新臺幣8,000元(或等值禮券)及獎牌一面、紀念品乙份。
   第二名:每組各1位,頒給獎金新臺幣 5,000元(或等值禮券)及獎牌一面、紀念品乙份。
   第三名:每組各1位,頒給獎金新臺幣 3,000元(或等值禮券)及獎牌一面、紀念品乙份。
   優 勝:每組各2位,頒給獎金新臺幣 2,000元(或等值禮券)及獎牌一面、紀念品乙份。
   最佳造型獎:每組各1位,頒給獎金新臺幣 2,000元(或等值禮券)及獎牌一面、紀念品乙份。
       最佳台風獎:每組各1位,頒給獎金新臺幣 2,000元(或等值禮券)及獎牌一面、紀念品乙份。
十五、決賽全程將透過雙子星有線電視、三冠王有線電視、勝利電台、電聲電台錄影(音)轉播。
十六、本辦法如有其他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補充之。


點擊進入相關連結: